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0 号)。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波动,根据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规要
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
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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