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7-1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同样适用此制度。
公司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并在出现严重影响使用计划的情形时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公司应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和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应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