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嵘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和提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意见。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决议生效后,召集人跟踪实施情况,确保决议落实。成员对公司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会议记录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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