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细则指出,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培训董事和高管等。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解聘条件,如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等。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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