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就本次交易履行了
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
宜承诺如下:
发表有关核查意见是独立进行的;
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文件、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所提供文件、材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和责任;
上有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本次交易各方现阶段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基于所获取的信息及履行的尽职调查,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专业核查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宁 秦 镭
康昊昱 王天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