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煤炭、坑口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申请 A 股股票
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临 2025-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相关
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 日)前十大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 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
况
序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的比例
序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的比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 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
序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的比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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