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就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股东109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5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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