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珠海诺延长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持有的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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