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若离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人员需继续履职直至新任人员就位。离职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相关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人员进行追责。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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