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莱新材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1364号,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福莱新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为了更好地理解福莱新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新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杭州,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