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可依法自行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士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董事长确认。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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