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受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
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4:00在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3,585,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9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告。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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