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
独立董事唐泽远先生,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淑新先生的辞职报告。唐泽
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生效后,唐泽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刘淑新先生为了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辞职生效后,
刘淑新先生仍担任公司马来西亚控股子公司 YARWARD MALAYSIA SDN. BHD.
的董事。
唐泽远先生、刘淑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8
年 1 月 2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唐泽
远先生、刘淑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淑新先生及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唐
泽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唐泽远先生的
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唐泽远先生、刘淑新先生辞任后将继续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
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
承诺。
唐泽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刘淑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均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唐泽远先生、刘淑新先生在任
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屈云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屈云庆先
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屈云庆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屈云庆先生的简历
屈云庆先生,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今,任公司营销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屈云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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