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度内在公司任职的 39 名激励对象中,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32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8.55 万份,占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的 0.18%。具体如下:
获授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行权的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权的数量(万 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数量 占目前总股本的
份) 数量(万份) (万份) 比例(%)
雷邦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8.00 20.40 0.00 0.03
本期可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骨
干及其他人员(31 人)
本期不得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
骨干(7 人)
合计 521.00 128.55 0.00 0.18
注:(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
励方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致。
(3)雷邦景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32 名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为 32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128.55 万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