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
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继续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银行”)申请
公司共有的部分专利权质押给红塔银行,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继续将位于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魁星街 666 号的 1 幢(不动产权
证号:云〔2017〕呈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6 号)、3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
呈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2 号)房地产抵押给红塔银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继续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并同意公司实
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
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更好地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为
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接受
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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