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等,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行该激励计划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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