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前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舆情,后者为其他舆情。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处理舆情。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监管部门等。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通报舆情情况。
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公司强调信息保密,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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